建筑消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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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工程具体的验收条件

2022-07-25 16:30:12

建筑消防工程的验收情况各地不一致,可以分为建筑消防/消防工程/装修防火三大块,对建筑结构一块有些地方可以预验收,主要是消防通道/结构防火/防火分区等,然后进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及安装,消防验收时对已竣工的装修工程列入工程整体范围一并验收。装修单位对已验收合格的内装修工程可不另行向原内装修消防设计审核的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


验收条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3、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4、在消防工程设计的工程验收以后,一般状况下到工程竣工后,都必须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人,有关部门管理机构、基本建设、设计方案、工程施工等企业参与。工程验收不过关的不可交付使用的。


5、还要正确运用好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主要功能是对于智能建筑内不同设备的监测 、控制及自动化管理,并满足管理活动中所需求的安全性、可靠性和节能性。在进行系统检测时,重点应放在系统功能和性能检测。关于系统检测一般安排在系统投入试运行超过一个月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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