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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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具体的验收条件

2021-08-10 15:45:05

消防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情况各地不一致,可以分为建筑消防、消防工程、装修防火三大块,对建筑结构一块有些地方可以预验收,主要是消防通道、结构防火、防火分区等,然后进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及安装,消防验收时对已竣工的装修工程列入工程整体范围一并验收。装修单位对已验收合格的内装修工程,可不另行向原内装修消防设计审核的消防部门申报消防验收。


消防设计工程验具体的验收条件: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消防工程设计施工


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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