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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消防设施巡查管理

2020-10-19 08:52:14
详细介绍:

      (一)物业项目消防设施巡查一般要求:1.物业项目的安全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应急照  明灯具等消防设施归属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运行管理及巡视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控制中心、消防水泵房、气体灭火设施设备、消防风机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由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负责。2.从事消防设施巡查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3.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巡查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     


      (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频次要求:1.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应结合公共娱乐场所每2h 巡查一次的要求,视情况将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分或全部纳入其中,但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至少巡查一次;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日巡查一次;3.其他单位,每周至少巡查一次。

消防设施巡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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