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所有固定消防设施中的火灾感知系统,用于发现火灾,并将火灾信息在第一时间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安装智能消防系统由消防控制中心采取后续措施。火灾报警系统主要由探测器和控制器组成,探测器通过对被保护范围内环境的温度、烟雾浓度和光的变化进行监测,当这种变化达到一定值时,就与其贮存的火灾特性进行比较确认,智能消防系统单位然后将火灾信息传送给火灾报警控制器,由控制器显示火灾地址并发出声、光报警,另外,控制器还要将这些信息传送给消防控制中心。
火灾报警系统中的一个设备类型,当智能消防系统单位人员发现火灾时,在火灾探测器没有探测到火灾的时分,人员手动按下手动报警按钮,陈述火灾信号。正常情况下当手动报警按钮报警时,火灾产生的几率比火灾探测器要大的多,几乎没有误报的可能。由于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动身条件是有必要人工按下按钮发动。按下手动报警按钮的的时分过3-5秒钟手动报警按钮上的火灾确认灯会点亮,这个状态灯表明火灾报警控制器已经收到火灾信号,而且确认了现场位置。
安装智能消防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RFJI02-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I-98)、《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FG01-05(2007)、FJ01-03(2007)、FK01-02(2007)、05SFJ10、09FS01、FD01-02(2007)等专业性标准和规范。
建筑消防工程的消防规划图纸的规划,要有相应的规划资格证书的规划单位规划。从事安装智能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安排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材料送公安消防监督安排审阅,经审阅同意后方可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智能消防系统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开工前有必要向公安消防安排申报,经公安消防安排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有必要依照已同意的消防规划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1.广泛的透彻感知 “智慧消防”建设基础是广泛的信息感知网络,要及时全面地掌不同属性,不同形态,不同密度的信息,以满足对火灾态势,故障,水压,设施等的透彻感知。2.集中的智能计算安装智能消防系统需要对海量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处理,为消防管理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3.全面的互联共享 “智慧消防”需要对现场信息和后台系统有效连接,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统一的资源体系,是消防不在成为“信息孤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