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工程的消防规划图纸的规划,要有相应的规划资格证书的规划单位规划。从事建筑智慧消防管理系统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其资质等级由公安消防安排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审定,发给消防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由建设单位将图纸和材料送公安消防监督安排审阅,经审阅同意后方可施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公司负责。施工单位开工前有必要向公安消防安排申报,经公安消防安排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施工单位有必要依照已同意的消防规划图纸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1.体积超过10000立方米或超过四层的公共建筑(包括底商)设消火栓系统,其他可不设消火栓; 2.建筑建筑智慧消防管理系统消火栓垂直立管和和水平干管要形成环状;3.每一地点有两股消防水柱到达;4.系统要有两个入口与室外环状管网连接,入口设阀门、逆止阀;5.消火栓口最高动水压不高于0.5MPa(50m水柱),超过的要使用稳压减压消火栓;6.秦皇岛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室内消防水箱进水由生活给水系统接入,独栋建筑使用时出水管接入室内消火栓系统,如果多栋建筑使用同一水箱,出水管要接入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管网;7.消火栓系统入口最高动水压、静水压均不得超过0.8MPa,超过的要减压。地下室设消火栓,每一点至少有两股水柱到达;8.当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水量超过15L/S时,要有消防水泵结合器。
建筑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人防工程部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GB50225-20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产品质量检验标准》(RFJI02-2002)《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2005)、《人民防空工程防护功能平战转换设计标准》(RFJI-98)、《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34-2004)、《防护设备试验测试与质量检测标准》、FG01-05(2007)、FJ01-03(2007)、FK01-02(2007)、05SFJ10、09FS01、FD01-02(2007)等专业性标准和规范。
1)建筑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的地段;2)地上消防水泵接合器应设置与消火栓区别的固定标志; 3)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固定标志;4)墙壁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其安装高度宜为1.1m;与墙上的门、窗、孔、洞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0m,且不应安装在玻璃幕墙下方;5)建筑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