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单位安装前应核对产品型号与设计是否相符,箱内配件、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是否齐全。箱体安装前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不得使用。安装过程中应与装修紧密配合,不得损坏装修面,箱体安装高度一致,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2m,允许偏差20mm。明装箱和暗装箱区别使用,注意配合装修面接缝整齐美观。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安装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安装后的箱体上下角的水平移位不得超过2mm,以保证箱体平、正直。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适用于人员居住和经常有人滞留的场所、存放重要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及时报警的场所。1.安装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区域报警系统适用于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的保护对象。2.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一般适用于建筑群或体量很大的保护对象,这些保护对象中可能设置几个消防控制室,也可能由于分期建设而采用了不同企业的产品或同一企业不同系列的产品或由于系统容量限制而设置了多起集中作用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等情况,这些情况下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单位均应选择控制中心报警系统。3.集中报警系统适用于具有联动要求的保护对象。
1.防火阀应单独吊装。从防火墙至防火阀的风道应选用厚度为1.5mm以上的钢板制造。2.安装智慧消防管理系统送风、排风口的装置,须在风口外配δ=2.0mm钢制法兰短管,并将法兰固定在风管上,然后将送风口外框固定在短管上,终将百叶风口和防火阀衔接。3.衡水智慧消防管理系统通风排烟管道材质和制造要求,排烟系统风管板厚若无要求,可按高压系统风管板厚挑选。非金属复合风管板材的覆面资料须为不然资料,具有保温功能的风管内部绝热资料应不低于难燃B1级。风管制造所选用的衔接件均为不燃或难燃B1级资料。
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与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基本一样,只不过其要求设置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甚至有的会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当安装智慧消防管理系统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时必须要确定一个作为主控制室,非主控制室内的控制器应能互相传输消防设备信号、显示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但不得互相控制;衡水智慧消防管理系统主控制室应能在控制器上显示系统所有火灾报警的信号以及联动控制设备的状态信号,并应能对系统重要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
现今在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单位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
①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②安装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③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④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扳手,严格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和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⑤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⑥衡水智慧消防管理系统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⑦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⑧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