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报警控制器根据国家GB4717-93标准规定,应具备的功能如下:(1)建筑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能为火灾探测器供电;(2)接受火警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直至手动复原,声信号消除,光信号保持,如再有火警信号输入后能重新发出声报警信号;(3)能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报警功能;(4)保定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自动记录火警输入时间,电子钟停走;(5) 当报警线路断线,电源发生故障时,能自动发出与火警报警信号。
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建筑电气火灾报警系统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三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
根据电气火灾发生的原因看出一般电气火灾的探测对象有剩下电流和温升,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多少钱对应的有剩下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和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剩下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可以长期不间断地实时监测线路剩下电流的变化,随时掌握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绝缘功能的变化趋势;2.测温式探测器通过检测其阻值变化完成温度测量,且当到达报警设定值时进行报警,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1)按建筑形式分类:建筑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可分为单建式和附建式。单建式指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工程之上基本没有地面建筑(允许有少量口部房间)。附建式指主要建于地面建筑之下的人防工程。2)人防工程组成:人防工程多建在地下且均有防护要求,因此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各有特点。保定电气火灾报警系统按有效空间的防毒能力分,可分解为密闭区(清洁区)和非密闭区(染毒区);按有效空间的防护功能分,可分解为主体和口部;按作用分,可分解为围护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建筑设备、建筑装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