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中心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与集中火灾报警系统的组成基本一样,只不过其要求设置两台及两台以上的火灾报警控制器,甚至有的会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当安装消防喷淋系统有两个及以上的消防控制室时必须要确定一个作为主控制室,非主控制室内的控制器应能互相传输消防设备信号、显示消防设备的状态信息,但不得互相控制;北京消防喷淋系统主控制室应能在控制器上显示系统所有火灾报警的信号以及联动控制设备的状态信号,并应能对系统重要的消防设备进行控制。
1)按建筑形式分类:安装消防喷淋系统可分为单建式和附建式。单建式指单独修建的人防工程,工程之上基本没有地面建筑(允许有少量口部房间)。附建式指主要建于地面建筑之下的人防工程。2)人防工程组成:人防工程多建在地下且均有防护要求,因此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各有特点。北京消防喷淋系统按有效空间的防毒能力分,可分解为密闭区(清洁区)和非密闭区(染毒区);按有效空间的防护功能分,可分解为主体和口部;按作用分,可分解为围护结构、防护层、防护设备、建筑设备、建筑装修等。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目前国内最广泛的灭火系统。安装消防喷淋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水源、加压送水、报警阀、管网喷头以及火灾探测系统等组成。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属于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当发生火灾时,洒水喷头的感温元件自动脱落,并开始向保护区洒水,由于系统内的水由原来的相对静止状态,变为流动状态,水流指示器感应并送出信号,造成湿式报警阀的上下部的水压差,从而开启阀片,使供水管路畅通。根据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的信号,控制器启动消防水泵向管网加压供水,达到持续自动喷水灭火的作用。安装消防喷淋系统系统具有灭火效率高,不污染环境,使用寿命长,经济适用、维护方便等优点。
现今在消防喷淋系统单位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9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50084-2001)、《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等。